2003.10.30-11.12
主办:中国上海国际钢琴比赛组委会
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
承办:上海国际艺术节公共关系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中国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202室
邮编:200041
电话:0086-21-5213 0118
传真:0086-21-6272 0297
E-MAIL:CSIPC@artsbird.com
第二届中国上海国际钢琴比赛评委(排名不分先后,以姓氏开头字母排列为准)
拉扎尔·贝尔曼(意大利)世界著名钢琴家
伯恩德·格兹克(德国)世界著名钢琴家
尚·弗朗索瓦·艾塞(法国)世界著名钢琴家
金美京(韩国)世界著名钢琴家
弗拉基米尔·克莱涅夫(乌克兰)世界著名钢琴家
杰罗姆·罗文塔尔(美国)世界著名钢琴家
多米尼克·默赫莱(法国)世界著名钢琴家
玛逖·瑞卡力奥(芬兰)世界著名钢琴家
华金·索里亚诺(西班牙)世界著名钢琴家
杨峻(中国)中央音乐学院钢琴教授
杨立青(中国)上海音乐学院院长
一、总则:
本届比赛将于2003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在中国上海举行。由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组委会、第二届中国上海国际钢琴比赛组织委员会主办,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、上海国际艺术节公共关系有限公司承办。比赛评审委员会由国际知名音乐家组成。评审委员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本比赛不可改变的最后决定。
参赛者不限国籍,凡年满16-26岁,(1986年10月30日以前-197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者)均可报名参加。比赛共分三轮进行。进入决赛人数不超过6人。比赛组委会全权负责组织比赛期间的录音、录像、获奖选手音乐会以及其他相关活动,所有音像制品的版权属于比赛组委会,不向选手另付报酬。
二、报名及参赛有关事项:
1.填写报名表(见附页),附交所要求材料,于即日起至2003年8月10日截止,以邮递(邮戳日期为准)或送交方式,向比赛组委会报名,随同报名表格还需附以下材料:
*近期半身照片3张(4×5 cm),另黑白演出照片两张(8×10 cm,适合印刷用)。
*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。
*本人简历及两位著名音乐家推荐函。
*由本人签字及一位音乐家签名证明属实的近期演奏的录音带一盒,曲目要求如下:
(1)技巧性练习曲两首,包括一首肖邦练习曲
(2)巴赫:《十二平均律》前奏曲与赋格一套
(3)古典奏鸣曲一首中的一个乐章
(4)自选曲一首(10分钟左右)
请将报名材料寄往如下地址:
第二届中国上海国际钢琴比赛组织委员会
中国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202室邮编:200041
电话:0086-21-5213 0118
传真:0086-21-6272 0297
E-MAIL:CSIPC@artsbird.com
申请材料恕不退还
2.比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材料进行预选,以确定报名者的参赛资格,并将结果于2003年9月1日以传真、邮递方式或E-MIAL通知报名者。报名者接到本组委会承认参赛资格以后,应于2003年9月20日之前(以汇款日期为准),电汇或邮汇60美元(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可按当日的外币卖出价付人民币)的报名费。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支行新闸分理处
帐号:022731-1001273109206522417
户名:上海国际艺术节公共关系有限公司
3.比赛组委会收到报名费后,将于9月30日通知参赛者确认其参赛资格。
4.参赛者本人应于2003年10月29日来上海向比赛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。
5.参赛者出场顺序在初赛之前按抽签方式决定,参赛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。
6.比赛一律背谱演奏,演奏曲目的顺序和乐曲中的反复由选手自行决定。
7.参赛者的曲目如有更改,必须在2003年9月20日前与交纳报名费用时向比赛组委会申报,比赛期间,不得临时更改曲目。
8.对参赛选手的旅费及食宿规定如下:
*凡本比赛组委会承认参赛资格的,来自欧洲、美洲、澳洲、非洲地区的选手可得到本比赛组委会500美元的旅费补贴;来自亚洲各国及台湾地区和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选手可得到250美元的旅费补贴;来自中国大陆,除上海、江苏、浙江之外省份的选手给予人民币300元的旅费补贴。
*参赛选手在比赛前(10月29日)起至比赛结束(11月12日)的住宿费按下列规定由比赛组委会负担:
参加初赛者:至初赛结束翌日上午
参加复赛者:至复赛结束后翌日上午
参加决赛者:至颁奖典礼结束翌日上午
*参赛选手陪同者的旅费、食宿交通费一律自费。
备注:报名表填写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无效。比赛组委会对丢失材料不承担责任,并有权要求选手补充材料。
三、设奖名次及奖金数额:
第一名20,000美元
第二名15,000美元
第三名10,000美元
第四名8,000美元
第五名6,000美元
第六名5,000美元
最佳协奏曲奖2,000美元(由现场观众投票)
比赛组委会为第一名选手组织中国(北京、上海、广州地区)、法国及欧洲其他国家的独奏音乐会巡演。
四、比赛曲目:
初赛总时间30分钟,不得少于25分钟
1.一首练习曲,选自肖邦·p10或·p25
2.一首练习曲,选自李斯特、德彪西、拉赫玛尼诺夫、斯克里亚宾或斯特拉文斯基等
3.巴哈十二平均律一组(序曲与赋格)
4.自选曲目若干
半决赛总时间70分钟,不得少于65分钟的独奏音乐会。曲目自选,但不得与第一轮有重复。
决赛一首协奏曲选自:
莫扎特d小调钢琴协奏曲K.466
C大调钢琴协奏曲K.467
降E大调钢琴协奏曲K.482
A大调钢琴协奏曲K.488
c小调钢琴协奏曲K.491
C大调钢琴协奏曲K.503
D大调钢琴协奏曲K.537
降B大调钢琴协奏曲K.595
贝多芬C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.15
降B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.19
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.37
G大调第四钢琴协奏曲Op.58
降E大调第五钢琴协奏曲Op.73
肖邦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.11
f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.21
舒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.54
李斯特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
A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
勃拉姆斯:d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.15
降B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.83
圣·桑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.22
c小调第四钢琴协奏曲Op.44
F大调第五钢琴协奏曲Op.103
柴可夫斯基: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.23
拉赫玛尼诺夫:升f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.1
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.18
d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.30
g小调第四钢琴协奏曲Op.40
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Op.43
拉威尔G大调钢琴协奏曲
为左手而作的协奏曲
巴托克第二钢琴协奏曲
第三钢琴协奏曲
普罗科菲耶夫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.16
C大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.26
重要日期:
2003年8月10日申请截止日(以邮戳日期为准)
2003年9月1日通知预选结果
2003年9月20日支付报名费截止日,曲目更改截止日
2003年10月30日在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
2003年10月31日开幕式音乐会
2003年11月1日-4日初赛
2003年11月5日-7日半决赛
2003年11月10日-11日决赛
2003年11月12日颁奖仪式暨获奖音乐会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