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国际青年钢琴比赛
 
第二届中国上海国际钢琴比赛章程
10月22日 10:58
 

2003.10.30-11.12

主办:中国上海国际钢琴比赛组委会

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

承办:上海国际艺术节公共关系有限公司

联系地址:中国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202室

邮编:200041

电话:0086-21-5213 0118

传真:0086-21-6272 0297

E-MAIL:CSIPC@artsbird.com

第二届中国上海国际钢琴比赛评委(排名不分先后,以姓氏开头字母排列为准)

拉扎尔·贝尔曼(意大利)世界著名钢琴家

伯恩德·格兹克(德国)世界著名钢琴家

尚·弗朗索瓦·艾塞(法国)世界著名钢琴家

金美京(韩国)世界著名钢琴家

弗拉基米尔·克莱涅夫(乌克兰)世界著名钢琴家

杰罗姆·罗文塔尔(美国)世界著名钢琴家

多米尼克·默赫莱(法国)世界著名钢琴家

玛逖·瑞卡力奥(芬兰)世界著名钢琴家

华金·索里亚诺(西班牙)世界著名钢琴家

杨峻(中国)中央音乐学院钢琴教授

杨立青(中国)上海音乐学院院长

一、总则:

本届比赛将于2003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在中国上海举行。由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组委会、第二届中国上海国际钢琴比赛组织委员会主办,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中心、上海国际艺术节公共关系有限公司承办。比赛评审委员会由国际知名音乐家组成。评审委员会对各轮比赛的评定为本比赛不可改变的最后决定。

参赛者不限国籍,凡年满16-26岁,(1986年10月30日以前-197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者)均可报名参加。比赛共分三轮进行。进入决赛人数不超过6人。比赛组委会全权负责组织比赛期间的录音、录像、获奖选手音乐会以及其他相关活动,所有音像制品的版权属于比赛组委会,不向选手另付报酬。

二、报名及参赛有关事项:

1.填写报名表(见附页),附交所要求材料,于即日起至2003年8月10日截止,以邮递(邮戳日期为准)或送交方式,向比赛组委会报名,随同报名表格还需附以下材料:

*近期半身照片3张(4×5 cm),另黑白演出照片两张(8×10 cm,适合印刷用)。

*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。

*本人简历及两位著名音乐家推荐函。

*由本人签字及一位音乐家签名证明属实的近期演奏的录音带一盒,曲目要求如下:

(1)技巧性练习曲两首,包括一首肖邦练习曲

(2)巴赫:《十二平均律》前奏曲与赋格一套

(3)古典奏鸣曲一首中的一个乐章

(4)自选曲一首(10分钟左右)

请将报名材料寄往如下地址:

第二届中国上海国际钢琴比赛组织委员会

中国上海市康定路211号艺海大厦2202室邮编:200041

电话:0086-21-5213 0118

传真:0086-21-6272 0297

E-MAIL:CSIPC@artsbird.com

申请材料恕不退还

2.比赛组委会根据报名材料进行预选,以确定报名者的参赛资格,并将结果于2003年9月1日以传真、邮递方式或E-MIAL通知报名者。报名者接到本组委会承认参赛资格以后,应于2003年9月20日之前(以汇款日期为准),电汇或邮汇60美元(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可按当日的外币卖出价付人民币)的报名费。

开户银行: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支行新闸分理处

帐号:022731-1001273109206522417

户名:上海国际艺术节公共关系有限公司

3.比赛组委会收到报名费后,将于9月30日通知参赛者确认其参赛资格。

4.参赛者本人应于2003年10月29日来上海向比赛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。

5.参赛者出场顺序在初赛之前按抽签方式决定,参赛者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达比赛场地。

6.比赛一律背谱演奏,演奏曲目的顺序和乐曲中的反复由选手自行决定。

7.参赛者的曲目如有更改,必须在2003年9月20日前与交纳报名费用时向比赛组委会申报,比赛期间,不得临时更改曲目。

8.对参赛选手的旅费及食宿规定如下:

*凡本比赛组委会承认参赛资格的,来自欧洲、美洲、澳洲、非洲地区的选手可得到本比赛组委会500美元的旅费补贴;来自亚洲各国及台湾地区和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选手可得到250美元的旅费补贴;来自中国大陆,除上海、江苏、浙江之外省份的选手给予人民币300元的旅费补贴。

*参赛选手在比赛前(10月29日)起至比赛结束(11月12日)的住宿费按下列规定由比赛组委会负担:

参加初赛者:至初赛结束翌日上午

参加复赛者:至复赛结束后翌日上午

参加决赛者:至颁奖典礼结束翌日上午

*参赛选手陪同者的旅费、食宿交通费一律自费。

备注:报名表填写不清或所附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无效。比赛组委会对丢失材料不承担责任,并有权要求选手补充材料。

三、设奖名次及奖金数额:

第一名20,000美元

第二名15,000美元

第三名10,000美元

第四名8,000美元

第五名6,000美元

第六名5,000美元

最佳协奏曲奖2,000美元(由现场观众投票)

比赛组委会为第一名选手组织中国(北京、上海、广州地区)、法国及欧洲其他国家的独奏音乐会巡演。

四、比赛曲目:

初赛总时间30分钟,不得少于25分钟

1.一首练习曲,选自肖邦·p10或·p25

2.一首练习曲,选自李斯特、德彪西、拉赫玛尼诺夫、斯克里亚宾或斯特拉文斯基等

3.巴哈十二平均律一组(序曲与赋格)

4.自选曲目若干

半决赛总时间70分钟,不得少于65分钟的独奏音乐会。曲目自选,但不得与第一轮有重复。

决赛一首协奏曲选自:

莫扎特d小调钢琴协奏曲K.466

C大调钢琴协奏曲K.467

降E大调钢琴协奏曲K.482

A大调钢琴协奏曲K.488

c小调钢琴协奏曲K.491

C大调钢琴协奏曲K.503

D大调钢琴协奏曲K.537

降B大调钢琴协奏曲K.595

贝多芬C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.15

降B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.19

c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.37

G大调第四钢琴协奏曲Op.58

降E大调第五钢琴协奏曲Op.73

肖邦e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.11

f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.21

舒曼a小调钢琴协奏曲Op.54

李斯特降E大调第一钢琴协奏曲

A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

勃拉姆斯:d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.15

降B大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.83

圣·桑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.22

c小调第四钢琴协奏曲Op.44

F大调第五钢琴协奏曲Op.103

柴可夫斯基:降b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.23

拉赫玛尼诺夫:升f小调第一钢琴协奏曲Op.1

c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.18

d小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.30

g小调第四钢琴协奏曲Op.40

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Op.43

拉威尔G大调钢琴协奏曲

为左手而作的协奏曲

巴托克第二钢琴协奏曲

第三钢琴协奏曲

普罗科菲耶夫g小调第二钢琴协奏曲Op.16

C大调第三钢琴协奏曲Op.26

重要日期:

2003年8月10日申请截止日(以邮戳日期为准)

2003年9月1日通知预选结果

2003年9月20日支付报名费截止日,曲目更改截止日

2003年10月30日在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到

2003年10月31日开幕式音乐会

2003年11月1日-4日初赛

2003年11月5日-7日半决赛

2003年11月10日-11日决赛

2003年11月12日颁奖仪式暨获奖音乐会



编辑:倪明 来源:东方网